套娃式充会员 智能时代看电视反而更麻烦了?******
智能时代看电视反而更麻烦了?
近期,“看个电视太费劲了”的话题登上热搜。有网民发视频吐槽智能电视视频App收费高,通过电视机下载的视频App看电视剧、电影、动画,居然要分别收费。视频发出后,收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和留言。不少网友表示“你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怀念原来的电视,现在都变味了”“一年下来看电视的费用都高得离谱,导致现在电视机都成了摆设”。人们常说技术改变生活,但网友们的共鸣又不禁让人发问:为何智能电视时代,看电视反而更麻烦了?
其实,网友的吐槽不是否认电视技术的进步及其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智能电视不仅屏幕尺寸大、分辨率高,而且更加轻薄,便于人们节约使用室内空间。从观看体验上说,大家不用再卡着时间等电视台直播,也不用为错过某个精彩的节目或影视片段而遗憾,随时暂停、随心点播,人们有了更多选择权。这种在观赏电视节目时前所未有的掌控感,是技术向前发展才可能出现的。
人们对以往电视的怀念,或许有美好的怀旧情绪在其中,但恐怕更多指向之前看电视时的清爽和纯粹。那些年的老电视,外表显得笨重,且没有兼容太多功能,而新的技术条件下,电视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扩展,电视节目的生态也在改变。随着新兴媒介的兴起,人们对影音视听的要求也不是旧式电视能满足的,智能电视厂商由此展开技术和价格上的竞争。不过,也正因如此,许多视频内容供应方深度融入电视产销环节,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复杂,让智能电视不再只是一块大屏那么简单。
以往也有网友反映过“套娃式充会员”这类现象,电视用户的直观感受就是充完一个会员并不能完全“通关”,也不能看到所有的影视内容。若是要“一充再充”,那么看视频的费用自然就变高了。实际上,在新的售卖和营销模式之下,电视已经成为视频内容分发和聚合平台,电视厂商和内容供应方,以各式各样的会员体系和充值规则,决定着内容的开放和共享程度,最终影响着电视观众的选择。不同App间的定价与竞争策略,涉及节目的版权和收益,这也会让用户在观看电视和选择服务时,有分散和割裂之感。
可以说,即便是平日玩转网络的年轻人,在接触电视会员充值模式时,也会感到不适应。另外,电视观众中还有不少老年人和青少年,他们对相关操作并不熟悉,看电视时也可能误充会员。流行的“客厅营销”改变了电视和内容行业的市场“打法”,但如果只有不断地充会员才能“解锁”智能电视,也会让可以活跃家庭气氛的电视渐渐受到冷落。当用户开始“用脚投票”,转而抛弃电视拥抱其他收视观影媒介,这种用户的流失,对电视行业和会员体系恐怕并不是件幸事。
随着社会版权意识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愿意为优质内容付费,但丰富的内容供应、明晰的会员权益、合理的收费标准、便捷的使用体验等,同样是下一步电视行业提升用户口碑和使用体验的发力点。只有立足用户痛点解决问题的企业,才能收获更多用户,占领更大市场。
白毅鹏 来源:中国青年报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