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35.3亿美元 居中西部第一******
中新网成都2月1日电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1月31日晚发布消息称,根据商务部统计,2022年1月至12月,四川外商直接投资(下称FDI)规模3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30.3亿元,同比增长5.2%,规模创历史新高、居中西部第一。
数据显示,2022年四川FDI到资规模占西部十二省(市)的32.2%。分领域看,制造业、高技术产业FDI到资增速高于全国。其中,制造业FDI到资增长59.5%,高技术产业FDI到资增长34.37%,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3.4、6.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重大项目成为拉动四川FDI的重要推动力。去年以来,投资60亿元的法国空客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落地四川,并被商务部确定为2022年全国重大外资招引项目。同时,四川还成功吸引了投资20亿元泰国天丝红牛内江生产基地、投资5亿元美国GE医疗精准成都基地等重大项目相继签约落地或开工建设,新加坡嘉里粮油、美国艾默生等在川投资项目实现增资。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四川瞄准外资招引工作,依托三个“重点聚焦”出实效:重点聚焦外资制造业主攻方向,把外资制造业作为招引重点,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有效促进了一批世界500强龙头企业落地或增资。重点聚焦外资企业服务保障,为156个龙头关键环节企业确定“服务专员”,积极应对高温限电、疫情冲击影响,保障重点企业不停工、不停产等,投资环境改善取得新进展。重点聚焦完善外资政策体系,在深入落实国家33条稳经济措施同时,在四川省政府稳经济政策中配套“稳外资”举措等,引领和激励作用取得新突破。此外,还首次建立了省级层面外资工作机制,牵头联合17个省级部门建立四川省外资工作专班,形成全省抓外资工作合力。
2023年,四川将以“重大外资项目招引攻坚年”为主题,精准招引一批标志性外资项目和技术含量高的中小外资项目,推动外资项目高效率落地、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西部,首选四川”热度。(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