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职前培训班开班******
中新网珠海12月21日电 (邓媛雯 宫胜男)21日,为期三天的2022年首期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职前培训班在横琴星乐度·露营小镇开班,首期培训班的49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接受专业培训后,通过笔试口试认证,即可领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专用导游证。
本次培训是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主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旅游协会协办,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为了响应港澳旅游业界合作区执业需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于11月15日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开放“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职前培训”的报名通道,此次活动将分批开展,预计为300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及认证。
据介绍,本次培训课程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从国家发展战略到大湾区发展再到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环环紧扣,同时对旅游法及三地导游差异化服务也进行深层解读,实践部分将安排学员赴横琴景区开展导游现场教学。
“三年疫情影响了日常工作,但我一直关注琴澳两地旅游市场动向,也坚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澳门参训导游黄福龙表示,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课程对横琴旅游市场发展有全面的了解,在以后的导游工作中,把横琴推介给更多的港澳朋友,推动横琴及港澳琴三地旅游业的发展。
“日后也将持续评估成效及需求,按实际情况增加培训班次及更新课程内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旅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的全面优化,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推动港澳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备案工作,深耕港澳琴三地旅游合作发展需要,为后续港澳琴开发“一程多站”旅游产品创造条件,真正实现横琴与港澳旅游产业互补、协同发展、客源互送。(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