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空气质量改善再获突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2022年广州市蓝天保卫战取得积极进展,空气质量改善再获突破。记者1月16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广州市5项污染物指标明显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均同比下降或低浓度持平。其中,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全年每天达标,再创新低,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此外,空气质量优等级天数同比增加50天;“十三五”期间一直超标的二氧化氮实现连续三年稳定达标,平均浓度创历史新低。
落实“控车、降尘、少油气”七字治气方针
2022年,广州坚持系统治理,制定实施全年工作总计划、年中专项行动方案、年末百日攻坚强化方案等,推进落实“控车、降尘、少油气”的治气思路,深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2年新增纯电动巡游出租车1823辆,占比超90%;累计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约300辆;注销国Ⅲ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901辆;全市1278个涉油工地94%落实使用合格油品措施;6艘珠江游电动船投入运营,全港岸电覆盖率超90%。检查挥发性有机物生产、销售企业745家次,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对13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推进升级改造;全市362家企业完成一轮次污染物吸附设施的更新,565座加油站、18座储油库完成密闭性检查,完成17家企业50多万个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开展扬尘防治日常检查、“回头看”抽查和专项巡查,检查建设工地10000余个次,立案处罚建筑废弃物违规排放运输1180宗。
加强科研支撑,开展专项执法
充分发挥大气环境预警防控专家团队作用,建立专家帮扶工作机制;建设13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站,黄埔、白云、番禺区建成293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在300辆出租车上安装空气质量移动监测系统,用好广州塔垂直监测数据,每日提供重点管控区域及重点抽查企业建议名单,为科学治气提供技术支撑。
利用铁塔公司视频监控、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电力监控等技术锁定污染源,精准打击,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月以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百日攻坚执法保障行动共检查企业4429家次,发现问题企业812家,立案调查89宗,责改403宗,取缔关闭15家。
约谈石化行业相关企业和重点用车大户,压实重点企业臭氧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发布《关于错峰卸油、夜间加油和绿色出行的倡议书》《关于重点企业加强污染减排的倡议书》,督促签订《广州市柴油车重点单位环保用车公开承诺书》,引导全民参与治气。
2023年广州大气治理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2023年广州大气治理的工作重点又有哪些?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控车、降尘、少油气”的治气思路,牵头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大气环境预警项目的支撑,深化臭氧、PM2.5协同控制研究,注重边研究、边产出、边服务。
收严排放标准。生物质、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特别排放限值通告,氮氧化物标准由150毫克/立方米收严至50毫克/立方米。2023年全市推广使用国6b标准车用汽油,实施重型柴油车国6b排放标准。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协调巡游出租车、市中心区公交车全面实现纯电动化,组织落实国Ⅲ柴油货车分步限制通行措施;协调推进国Ⅲ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石化、化工和表面涂装等重点领域深度治理,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水平,推进502个储油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聚焦建筑施工、城市道路、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扬尘污染源,协调督促建设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加强余泥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精准应对污染天气。加强空气质量会商和专家研判,动态更新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清单并落实应对减排措施,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无人机巡航、电量监控等科技手段,实施针对性管控。
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作者:李迅雷(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副理事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一提法非同寻常,充分说明中央对于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给予高度重视。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消费对稳增长的重要性,如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发挥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认为,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为此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这三大部门的利益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提出三条建议:
第一,增加国家财政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依据国家统计局对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的数据加以汇总,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历年来都在45%左右,而全球平均水平大约为60%,这是我国消费对GDP贡献相对低的主要原因。最近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近两年来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或退税的方式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实际上就是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收入。从目前看,尽管这一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需求收缩”和“预期转弱”的状况,说明“授人以渔”的方式,受到了“鱼”(需求)不足的约束。不妨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来改进,即政府部门向居民部门转移收入。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收入转移:一是定向转移,即定向给低收入群体进行转移支付,如增加低保人群收入补贴,确保他们不返贫。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如用财政资金加大填补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二、三支柱的体量。三是实现普惠制,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困难,建议2023年中央财政发行1.5万亿元特别国债,发放消费券。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底气。二十大报告提出,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居民部门提供新的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在当前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水平总体偏低的情况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的长期资金入市,在高水平开放政策下提高外资的入市比例。《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还提出,要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第三,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改善居民部门内部的收入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我国居民收入结构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占比过高现象长期存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富裕群体捐款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社会捐款规模占GDP的比重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故发展空间也很大。通过促进第三次分配规模不断扩大的方式,可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促进消费。
总之,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防疫政策优化的背景下,不仅能够改变需求收缩的现状,还可以提振信心、扭转预期转弱局面。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向居民部门倾斜,比向企业部门倾斜更符合底层逻辑,更有利于稳增长的可持续性。目前,我国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仍在40%左右,大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未来要实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目标,建议未来最终消费对GDP的平均贡献上升至65%—70%,资本形成对GDP的平均贡献下降至25%—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